指引與守則

戲劇學校 / 持續藝術教育課程 / 上課指引

新暴雨警告信號系統

 

在熱帶氣旋、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時:

  • 無論上課日或非上課日,學校舉辦的教育活動或其他活動,如入學試、開放日、大師班、排練或演出等,倘遇惡劣天氣情況,應根據上述指引安排,中止或取消相關活動。
  • 除八號或以上風球外,學校在惡劣天氣停課期間將保持校舍開放。
  • 如在上課期間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,學生應在學校繼續上課,直至正常放學時間為止,並在安全情況下才可離校。
  • 惡劣天氣信號發出期間,已到達學校的學生應留在校內,在安全情況下才可離校。學校將採取相應的措施,確保在校學生的安全。
  • 因影響而遲到或缺席的學生,將不作考勤記錄。
  • 倘考試因惡劣天氣而延期,新的時間安排以學校通知為準。
  • 本措施未列明的事項,澳門演藝學院院長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
澳門演藝學院 / 持續藝術教育課程 / 學生守則

持續藝術教育課程 / 《學生/家長須知手冊》